| | 1:供方向购方送样即为开发完成日,若购方须变更原设计,则购方在支付开发费用金额的基础上须再承担因其变更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购方在开发中途提出更改设计或模具无法变更而须重新开发的各种费用概购方承担. 2:无论购方中途提出更改设计还是开发完成后要求变更,乙方的开发期限及开发费用均需另行协议共识,必要时另签协议或追加补充条款, 3: 因购方提供的开发参照样品或图确认有误,并因此而导致开发的延误之责由购方承担,因供方操作不慎而导致开发品与购方确认图纸有误时,由供方承担责任. 4:购方委托开发的模具,若由购方承提全额开发费用,模具产权归属购方。 | |